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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部长陈吉宁:大气环境有改善 执法能力待加强

来源:未知  浏览:  发表时间:2017-03-10 22:14

        3月9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热点话题,回答记者提问。

       冬季大气污染防控需抓实

       “综合来看,当前我国大气治理的方向是对的、举措是有效的。”对于有关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和成效的问题,陈吉宁回应表示,“2016年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PM2.5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/立方米、46微克/立方米、32微克/立方米,与2013年相比,分别下降33.0%、31.3%、31.9%;2016年,74个重点城市PM2.5平均浓度是50微克/立方米,比2013年下降30.6%;优良天数的比例也在上升,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明显降低。”陈吉宁表示,从最近3年的情况看,大气环境正在整体、全面地改善。

       陈吉宁坦言,当前大气污染治理依然面临不少问题,“冬季污染防控是当前治理大气污染的难点和弱点,需要进一步加强。对下一步如何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,各种措施非常明确,关键是抓落实,把已经部署的工作抓实、抓细、抓好”。

       今年实现中央环保督查全覆盖

       新环保法实施两年,执行偏软是否得到改善?环境违法行为有没有得到遏制?陈吉宁说,两年来,新环保法的各种配套法规不断完善,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加大,环境守法的态势正在逐步形成。但是在环境执法中,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,环保部正在研究,将逐步解决。

       陈吉宁认为,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:一是制度还不健全,个别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,比如环保法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,但是制约的法律手段还不够充分;二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到位,层层传导的压力不够;三是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够,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,偷排偷放时有发生;四是环境执法能力不足,很多地区特别是区县级环境监管人员严重不足,装备老化也十分突出,很难适应繁重的监管任务。

       据陈吉宁介绍,环保部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,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,坚持问题导向和多方协同,督政和查企并重、严惩违法和规范执法并行,今年要完成15个还没有进行中央环保督察省份的督察任务。环保部还将推动破解体制机制束缚,通过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,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。

       推动环评改革 发挥预防作用

       过去,环评工作一直存在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“红顶中介”问题,成为环评工作公平客观的拦路虎。环保部在解决此问题上进展如何?陈吉宁介绍,环保部门环评机构脱钩工作从2015年开始,2015年底环保部直属的8家环评机构率先完成了脱钩,2016年底所有地方环保部门350家环评机构分两批已全部完成了脱钩任务。“从今年开始,没有一家环评机构跟环保部有任何关系,从体制上解决了‘红顶中介’的问题。”陈吉宁说。

       陈吉宁表示,环保部在大力推动环评改革,以更好地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,基本思路是划框子、定规则、查落实3个环节:首先,在战略和规划环评领域要划框子,即设置好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这“三线一单”,用“三线一单”强化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强约束;其次,在项目环评领域定准规则。主要解决三大问题,即明确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可以排放的强度是多少、排放的总量是多少、带来的环境风险要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;第三,加大事中事后监管。建立全国环评监管平台,所有的环评文件要上传到这个平台予以公开。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环评进行监管,看项目是否落在不该落的地方、是否突破污染物排放总量等。(转自网易)